本报讯(记者 余育闺)从今年起,我市开始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行事后奖补。日前,省经信委、市经信局联合举办宣贯会,为与会工业企业解读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并现场演示申报系统操作。
根据政策,从2015年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目录》、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技改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每年均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为了加大支持力度,2014年10月至12月底完工的项目,也列入奖补范围,于2016年实施。奖补金额的计算则是技改项目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以奖代补。
据了解,全省新一轮技术改造以来,我市完成了新一轮技术改造情况摸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拟定了《
潮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日印发。同时,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事后奖补项目的申报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