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开始运行,日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 本报记者 黄春生 摄 (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庞磊成)近年来,潮州市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潮州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精心呵护“大水缸”,有效确保韩江干流潮州市境内各断面常年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而近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管理条例》完成立法,更是使群众饮水安全从制度上得到了保障。
据了解,我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其中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有效确保了韩江干流潮州市境内各断面常年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我市在韩江两岸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标牌,设立沿江环保宣传长廊,通过媒体、市区LED宣传屏等开辟宣传栏。我市还在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开设“聚集绿色发展,打造自然生态系统”专题课,邀请驻潮的省人大代表视察韩江水质保护情况,并组织开展以“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徒步节、书画创作、承诺卡签名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韩江水质保护,着力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我市建立法制化保护机制,以《潮州市韩江流域管理条例》作为第一部地方立法,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韩江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把韩江水资源保护纳入《2016至2018三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潮州市全域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为韩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建立《韩江潮州段水质保护暂行规定》,划定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保护区内严禁建设畜禽养殖场(点),确保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实行常态化联动监管,建立水务、环保、城管、卫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针对韩江的各种非法搭建、种植养殖、无证船舶、乱扔垃圾等定期集中清理整治,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制度。严肃查处各种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防止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去年以来,集中检查全市重点涉水企业70家,责令整改2家;查获涉嫌违法采运吸砂船10艘,立案处理6宗。
我市还制订实施省潮州供水枢纽上游和韩江北溪沿岸污水处理方案,开展韩江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桥东污水处理厂都已建成并开始运行,日污水处理能力分别为10万吨和6万吨,市区70%以上的污水都得以处理。2016年将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等5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规划建设“给排水网”和“生态水乡网”,计划在三年内投入57.75亿元,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全市水利防洪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有效保护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