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日前成功办理了潮州市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认真改过,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面对宣读“不起诉决定书”的检察官,15岁的小蔡内心充满感激。小蔡系湘桥区某中学学生,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小蔡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案件经审查后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确定为期6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结束后,小蔡各方面表现良好,该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帮助小蔡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这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近年来,共不捕、不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 (詹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