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市区一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许桂群介绍,8日下午约5时50分,市区一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枫春路体育馆附近的一家牛肉火锅店前,有一段人行道隔离护栏再次被拆除。隔离护栏被拆除后,该店店主将摩托车开上人行道。“当时,我们到达那里时,只见不宽的人行道被店主两辆摩托车完全占据,行人无法通过,不得不绕道而行。”许桂群说。
经执勤民警了解,这家牛肉火锅店店主潘某州有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嫌疑。“隔离护栏设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保障行人安全。潘某州为贪图方便,为一己私利,私自拆除隔离护栏。”许桂群说。随后民警在火锅店二楼发现被拆除的隔离护栏,于是将潘某州带回办案中心配合调查询问。
经查,潘某州供认了其故意损坏交通设施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市区一大队对潘某州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目前,警方已对潘某州执行行政拘留。
许桂群提醒,道路交通设施在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保障行人安全,防止交通阻塞及美化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任何人不能随意破坏政府部门设立的各类交通设施,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