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欢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但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加油站,发现加油站周边有乱停车现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枫春路奎元附近一家加油站时,看到该加油站两边通道处各停放着一辆车辆,使原本并不宽敞的路面变得更加狭窄。而距离加油机10米以内的花圃周边,也停放着4辆汽车和近10辆摩托车。
“这些停放的汽车大多数是附近的居民和铺户,我们屡次对司机进行劝说,但效果都不理想,司机停车后就一走了之。”该加油站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在加油站进出通道上停放汽车,会影响前来加油车辆的通行。而且加油站作为高危易爆场所,油气浓度高,一些违规停放车辆自身存在安全问题和不确定因素,给加油站带来安全隐患。
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部分加油站,在新桥路、潮州大道等路段,同样看到有汽车乱停放现象。采访中,加油站工作人员呼吁广大车主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在加油站30米内停放机动车辆,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加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