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媛)“摩托车夜间行驶竟然不开车灯,这种行为实在危险!”日前,市民李先生驾驶小车经过金石镇镜鸿路时,险些与一辆从湖美村道路口开上镜鸿路的一辆没有开车灯摩托车发生碰撞。
“如果不是我反应快,紧急调转方向,肯定就撞上了!”回想起当晚的情形,李先生仍然心有余悸。李先生说,由于对方没有开车灯,自己无法判断到路口是否有车辆,所幸的是自己的车速不快,才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前天晚上,记者在镜鸿路及庵凤路,也看到有10辆摩托车没开车灯。“我回家的路都是有路灯的,所以我基本上不开灯,省电嘛。”经常驾驶电动车出行的市民郭小姐说。“我的车头灯经常坏,我也干脆懒得去换了。”市民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晚上也不常出门,因此不对车灯进行维修。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车辆在夜间行驶时都应当开启车灯;遇到浓雾、大雨等天气,在道路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样应当开启车灯以及雾灯。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夜间行车不开灯,成了隐形车辆,影响别的司机的判断,这种行为很危险,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