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 实习生 周洁)近日,交警市区二大队查处了一宗驾驶员无证且第三次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9日,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7日及罚款3500元的处罚。 据交警市区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林少轩介绍,4月15日凌晨2时30分,他们在金山大桥北桥路段设卡查车。当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金山大桥往凤凰镇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北桥路首个设卡处时,交警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但该男子为躲避检查继续往前开车。最终还是被其他设卡处的交警拦截下来。“打开车窗时,便有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林少轩说,于是交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酒后驾车行为。现场,该男子称其没有驾驶证。 随后,男子被交警带回队内做进一步调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男子名叫李某忠,今年38岁,磷溪镇人,此前已有两次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处罚。在第二次酒驾被查处时,李某忠被吊销了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车行为。经审查,李某忠对其无证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交警部门依法合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19日上午,记者在交警市区二大队内,见到了李某忠。李某忠说,14日晚20时他在家中吃晚饭,期间喝了一罐啤酒。15日凌晨2时准备驾车到凤凰镇他的小炒店睡觉,途经北桥路时被交警查获。问及为何屡教不改,李某忠低着头避而不谈。面对处罚,他表示以后再也不开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