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 实习生 周洁)昨天上午,交警市区一大队查处了三宗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这三名驾驶员分别进行罚款及行政拘留。
据交警市区一大队副大队长陈凯茂介绍,昨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张某青驾驶一辆江西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枫春路往体育馆方向行驶。他行驶至兰桂坊酒店前路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截下来。经查,张某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上路,根据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时30分,周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入户的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当他行驶至南兴路时,被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查获。根据规定,周某华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10时10分左右,豆某锋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闽牌照小轿车上路,最终在新洋路被民警查获。根据规定,豆某锋被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
经审查,张某青,男,30岁,湖北人;周某华,男,51岁,四川人;豆某锋,男,43岁,河南人。三人均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