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 挺身斗小偷 头部被刺6刀不松手 8月5日下午,江苏盐城一名67岁老人王浩春在小区遇见一小偷,挺身斥责、制止对方,却被小偷连砍数刀。身负重伤后,老人仍紧抓小偷不放,直至民警赶来。 事发后,受伤老人被送往盐城市中医院抢救。据该医院主任医师介绍,老人被送到医院时头部有6处刀伤,伤口最深处达颅骨,但幸未伤及神经系统,现已脱离危险。事发后第二天,许多小区居民和热心市民都自发前往医院看望老人,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将按照相关条例,对王浩春老人进行表彰奖励。 盐城当地警方表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澎湃
新闻 男孩跟爸妈争吵 赌气自驾连撞七车 8月7日中午11点多,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开着一辆轿车,在昆明双河湾小区附近的逸华路上,连撞坏了7辆车,而且还不是小擦小碰。可是,在撞了7辆车之后,男孩并没有把车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是等到小区物管和保安用锥筒和警戒线拦截才堵下来的。 据了解,当天男孩因为暑假作业没有做完等问题,与父母发生了激烈争吵。之后,孩子赌气地背着父母拿走了汽车钥匙,将汽车开上了马路。刚从车库出来,他就撞上了车库里的警示标志;然后他将车开到小区旁的逸华路上,连撞了4辆停在路边泊位上的汽车。之后他还淡定地挂了个倒档驾车离开了现场。男孩继续往前开,开到不远处的太家河派出所附近,绕了一圈,又撞坏了3辆停在路边的车,直到被保安拦下来。 据悉,当男孩的爸爸知道儿子惹出了这么一桩事情之后,已经当场表示会负责赔偿。
——《春城晚报》
55寸电视变42寸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2014年,孙先生花4599元买了一台“55寸”电视机。孙先生测量其实际对角线,长度为140厘米,按一寸约等于3.33厘米换算,这台电视只有“42寸”左右,而非标注的“55寸”。于是他将宝鸡商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承担诉讼费。一审认为,该商场使用非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寸”形容电视机屏幕大小,致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构成欺诈经营,原告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被告认为以“寸”代替英寸是大众接受的习惯性说法,不会造成误导。一审败诉后,宝鸡商场不服,又上诉至宝鸡市中院。今年7月13日,孙先生终于领到法院终审判决,终审维持原判,商场应退回孙先生购电视款4599元,并进行三倍赔偿13797元,承担诉讼费260元,电视机退还给商家。目前,孙先生已收到商场款项。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