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健)近日,我市出台关于《
潮州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推进人才管理、优化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引进、改革人才评价激励以及完善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了23条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政策体系。 针对当前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活、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创新能力不足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意见》一方面理顺人才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编制控制、薪酬分配等制度,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另一方面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建立生活和住房补贴制度,推行市场化引才、创业扶持、科研人员兼职等激励措施,为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撑。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意见》提出了多达13条的引才育才措施,包括要大力培养行业拔尖人才、企业经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地方特色人才,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潮籍乡贤等的引才力度。其中,对于急需紧缺人才,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3年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3年后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对县级医院、农林水利等招收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放宽门槛、简化程序。同时,支持
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经评审认定,给予2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以兼职、客座、顾问、定期服务、合作开发等方式柔性引进,每年在我市累计服务3个月以上的,按照同类高层次人才标准,按服务时间逐月发给生活津贴。 为提高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我市还将对大力开展引才工作的予以补助。企业每成功引进1名全职院士,给予20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给予20万元补贴。企事业单位每成功引进一名博士后进站,给予5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个“珠江人才计划”团队,分三档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个“扬帆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分三档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 为保障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的实施,《意见》还提出,市本级每年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1%的标准,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同时,将利用“人才驿站”“人才咖啡”等打造服务载体,并通过推行“潮州优才卡” 服务,使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入户入学、医疗保障、绿色政务、文体生活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据了解,为确保《意见》落地见效,下来我市还将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形成人才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