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良好城市环境,1月17日,湘桥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通告》,严厉打击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 公告中指出,严禁临街店铺或市民通过在门前公共停车位堆放水泥石墩、椅凳、泡沫箱等杂物或故意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形式占用公共停车位。对已占有的,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干净。逾期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将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强制清理和进行处罚。 1月22日是通告发布后的第6天。当天,湘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联合交警部门以及各辖区街道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西荣路、开元路、南较路等占用停车位的现象进行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不少铺户用摩托车、自行车及杂物占用停车位,也有不少购物的市民习惯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中。对于铺户用物品占用停车位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勒令其将占用物品进行清理并作出处罚。而对于占用停车位且牌照不全的摩托车,执法人员则当场做暂扣处理。对此,不少市民纷纷点赞,并表示支持。 本报记者 陈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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