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
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饶平县人大常委会于6月25日、26日和29日分别在新丰镇、浮滨镇、黄冈镇设点为全县上、中、下三大片区举行《
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讲报告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彩凤参加宣讲报告会。 每到一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从立法的必要性和基本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注意四方面对《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给与会者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 据了解,《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五十四条,主要解决建立水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人大监督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格防止出现工业污染、突出全流域水质保护、突出全流域生态保护等六大问题。 宣讲报告会指出,宣讲活动对推进饶平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保护黄冈河流域水环境,防治污染,推动饶平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七五”普法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宣传活动。 市、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全县各镇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等参加参加报告会。 (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