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安社保分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非莞籍在莞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的职工,他们的在莞就读子女均可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为落实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医疗保障均等化。今年3月3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3月1日起,
东莞将全面开展非莞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放宽非莞籍职工的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将参保范围从原来的仅限于“试点学校、试点对象”全面推开至在东莞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的职工,他们的非莞籍且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已积分入学的子女可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保证政策的衔接,原在试点学校已参保的“新莞娃”,可以继续参保。
据了解,东莞从2012年9月1日起,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由各镇街、松山湖管委会在本辖区内选择学校开展试点。其中,我镇有4家新莞人子女医保试点学校,包括,咚咚幼儿园、厦岗小学、长安实验中学、长安中学等。
截至去年,长安镇试点学校新莞人子女参医保人数达1017人。“目前已经全面完成试点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参保手续。”长安社保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局将在今年继续落实和完成新莞人子女参保工作。记者 李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