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两名男子因为私自修剪店铺门口的绿化景观树,被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当天晚上,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香芒路浮岗段有人趁着夜色砍伐绿化景观树,工作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当事人萧某、范某私自修剪绿化景观树的行为。当晚他们共对四棵香芒树的枝干进行了修剪,被砍下的枝干已经装车准备拖走,而他们此举的原因是绿化树影响到他们商铺的采光。根据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对他们私自修剪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绿化树遮挡门头,影响采光,可以向他们提出申请,由他们安排处理,而不能私自修剪或砍伐。同时,任意砍伐主干道景观树,还会损坏了树木健康,影响恶劣的还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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