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它是维持城市街道卫生的一种方式。但记者近日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商家店前存在乱停车、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情况,对“门前三包”的规定置若罔闻。根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街道两旁的单位、店铺、住户,应当保持门前整洁,违反规定者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商家门口乱丢垃圾有损城市形象
7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莞城东正路,这里有很多经营服装店的商家,其中,有不少商家在门口放置衣服架子,直接把衣服摆在店外销售。人行道被大大小小的衣服架子占据,行人只能从中间的缝隙穿过,或者在机动车道行走。此外,走访时,有一家服装店老板擦完鼻涕后,随手将纸巾丢到了店门口。
除了占道经营之外,还有一些商铺把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在莞城金牛路,很多私家车无规则地停在店铺前的人行道上,让过路的行人非常不方便,另外占道经营等现象也普遍存在。
记者看到,该路段有不少汽车音响经营店,这些店铺门口停满了车辆,有的甚至在店门口洗车,弄得门前十分脏乱。其中,一家汽车养护店门前垃圾桶堆满了垃圾,很多生活垃圾暴露在外。
农贸市场、早餐档门口问题尤为突出
此外,记者在走访细村农贸综合市场时发现,个别经营户在店门口乱扔乱倒垃圾、乱泼脏水。有几家卖菜档的老板将烂菜叶直接扔在地上。水产区过道地面湿滑,有鱼贩将鱼鳞扔在过道,臭味扑鼻,经过的市民只能踮着脚通行。
“门前三包”不到位的现象在一些早餐店、快餐店显得尤为突出。近日,记者走访时发现,莞城安靖路一家早餐店将桌椅摆在店门口,食客吃完早餐后将很多餐巾纸随手丢在地上。而旁边一家单车维修店店门口,更是留下了很多油污。
相关规定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12条第2款:街道两旁的单位、店铺、住户,应当保持门前整洁,不得在门前堆放或者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39条第6项: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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