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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出炉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时间:2017-10-05 00:48阅读:

“熊孩子”破解密码锁骑共享单车上路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 杨泽彬 摄)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怎么办?押金会不会被侵吞?近年来,我国共享单车快速发展,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了不少“行业乱象”。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10部门昨日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共享单车未来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租赁,押金要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新政亮点1

  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此,《指导意见》明确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共享单车新政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新政亮点2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熊孩子”拿家长的手机或破解密码锁骑着共享单车上路的情况并不少见。《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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