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全国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法院:
八成家事案和平解决创历史新高 法官均为已婚妈妈
昨日(3月1日)上午,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自2016年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以来,高达八成的家事案件通过调解、撤诉等方式得以和平解决,创下历史新高。
“婚姻家庭关系是基础社会关系。和平解决家事纠纷,有利于修复当事人的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周国贞如是说。
家事审判庭法官均为已婚妈妈
早在2010年,东莞第二法院为全省首批家事审判合议庭改革试点法院之一。2011年,全市首份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出自这里。2015年下半年,该院被定为全省4家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法院。2016年,该院被定为全国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亦是东莞唯一的试点法院。
2016年1月1日,东莞第二法院在全市首次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庭,辖区所有家事案件统一由家事审判庭负责审理,派出法庭不再审理家事案件。当月,该院就出台了家事案件审理流程,审判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目前,该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均为具有多年丰富审判经验的已婚妈妈。
家事审判庭借鉴香港家事法庭做法,在内地创设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对隐匿和虚报财产的当事人予以惩戒,并在全省率先创设了亲子关系报告制度,委托社区调查员或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就子女适宜与哪方共同生活形成报告,供法官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参考。家事审判庭还多次联合各镇区的白玉兰家事调解中心,进行调查和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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