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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网传“51辆网约车被罚”消息不实 真相原来如此

时间:2017-12-01 00:21阅读:

   5月4日,东莞版网约车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近日有自媒体爆出“违规开滴滴的小心了!东莞几十名司机,每人被交通局罚款1万元!” 的消息。对此,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并未针对网约车执法开罚单,此次处罚的对象都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运输经营行为的违法者。今年4月,一共有51台被非法营运私家车被处罚,其中只有1台是网约车,而且还是渝F牌照的外地牌网约车。

   网传4月多辆网约车被罚款消息不实

   近日东莞本土一自媒体发文称,东莞有几十名司机,因违规开滴滴网约车,每人被交通局罚款1万元,并截图晒出这些罚单。

   原来,这家网络自媒体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找到了一条题为《2017年04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东莞市】》的公告信息,里面公布了今年4月东莞市交通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内含408项交通执法处罚信息,其中有几十条都是东莞牌私家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处罚,轻则处罚1万元,重则存在套牌等违法行为处罚2-3万元。

   这家自媒体称,“经过统计发现,上个月有46位司机因开私家车载客,被认为是‘从事非法营运,被交通部门查处。多数罚款1万元,个别罚款2万元、3万元。”

   对此,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称,上述表格中涉及的非法营运处罚对象,都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运输经营行为的违法者。今年4月查处车辆罚款10000元的车辆有51辆,其中仅一辆渝F牌照车辆属于网约车,其他都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非网约车黑车。

   不符合条件“180天内”也可能被罚

   而早在今年5月4日,《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布并实施。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符合本细则第十四条相关要求的车辆所有人,需在本细则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向市运管部门提出申请。

   但该负责人也强调,虽然有180天的办证窗口期,但这窗口期针对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约车和司机;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或者司机,在这180天内提供网约车服务,也涉及非法营运,随时有可能被处罚。

   与此同时,5月4日,网约车车辆办证及人员预约考证的业务申报平台(http://ygjyw.dg.v.cn/web/index.html)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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