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东莞市民政局下发了《
东莞市民政服务机构2017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作目标是:达到省民政厅提出的“十个没有”要求,今年内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100%取得消防资质;按省消安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在今年内100%建立微型消防站。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工作会议上就提到,全市一些学生接送站及一些年代久远的养老院,还存在一些消防设施不完善问题。今年,该《方案》中提到,各级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按照新消防法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治。其中,对尚未申请办理消防资质手续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督导检查,促其严格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尽快取得消防资质,达到省厅提出的“十个没有”的标准要求。
此外,各级要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2011-2015)》、《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积极参与社会消防培训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考试,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各级还要严格落实精细化监管措施,实施“网格化监管”,将所有民政服务机构纳入监控范围,覆盖率达到100%。(记者 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