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
东莞召开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启动企业信用监管工程。会议由市政府卢汉彪副秘书长主持,市工商局、市信用办负责人以及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企业信用监管工程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推动开放型经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监管“
东莞样本”。
会上印发了《东莞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据悉,该方案涵盖了13个中央、省驻莞单位,以及41个市直单位,共计54个单位,并提出了“1+2+2”的企业信用监管工程框架,即“一个办法——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两张清单——企业信息公示清单和信用约束管理清单”、“两个支撑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联合惩戒模块”。
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广东省于2016年10月出台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于11月印发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部门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形成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全方位信息,加强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合力。
按照国家、省的部署,东莞以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与法治化、
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方式,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和竞争规则。2016年12月,市政府颁布《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以立规形式对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的提供主体、归集范围、时限,以及信息公示的渠道、标准和有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部门实施信用约束管理和跨部门联合惩戒的要求。今年以来,市政府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工作要求,部署打造市场监管协同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大工程,加快形成多元善治的监管格局。
东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抓实,初显成效,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其中,“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县(市、区)”,成为东莞三个通报表扬事项之一。
下来,东莞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国务院通知精神,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同时,按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全面启动信用监管工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工程,以多元共治的理念,推动市场监管科学化,在前端放开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再创可以复制推广的后续监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