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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骑手,你违章了吗?法律人士谈共享单车法律问题

时间:2018-07-02 01:13阅读:

市民使用共享单车(郑琳东 摄)

  时下,共享单车已成为我市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一道风景。

  移动互联时代共享单车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了方便,但是也同时带来了不少问题,比如小学生骑共享单车的问题,还有骑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就此,本期《法治东莞》邀请东莞市“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为大家讲讲使用共享单车应遵守的法律规则,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共享单车的骑行秩序,避免给自己或他人带来法律风险。

  哪些人不能骑共享单车

  大家都注意到,在共享单车的使用群体里,出现了不少小学生的身影,到底他们能否使用共享单车,哪些人不能骑共享单车?

  杨帆说,共享单车也是人力自行车,驾驶人应该符合我国交通安全法关于驾驶非机动车的主体规则。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骑行自行车、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醉酒者不得驾驶自行车;还有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从事本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民事行为。民法规定的民事行为就包括骑单车行为,我们综合这些规定可以得知现行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小孩、没有骑行能力的残疾人、精神病人驾驶共享单车,从而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伤害到自己或他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小孩子在马路边、小区里骑着共享单车到处窜,一不留神就可能发生摔伤自己或碰伤别人的事故。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家长不要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出意外就给小孩骑行共享单车,或者经不住小孩吵闹过度溺爱小孩,满足其不当的骑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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