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开始了!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局了解到,2018年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编报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而对欠发达镇申报的市属重大项目,相关条件将有所放宽,如欠发达镇申报的项目投资规模放宽至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外资)等。
市发改局表示,在产业范围上,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指导方向,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有关产业政策方向和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鼓励发展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和禁止落后生产能力。
而在投资规模上,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8000万美元(外资);欠发达镇放宽至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外资)。其中,增资扩产、节能技改、高新科技等项目可适当降低,但原则上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或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原则上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或1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值得注意的是,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等项目不列入市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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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申报为2018年市重大项目?
根据市发改局下发的“关于编报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此次编报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突出如下重点:
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及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列入2017年市重大项目,除已建成或被取消项目外,原则上续报,保持项目建设延续性;
已申报2018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要申报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
符合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有关标准,且经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项目;
其它符合省、市产业政策、产业方向、投资规模要求,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惠民生具有战略性作用的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