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岭山镇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农村经济的工作意见》,鼓励农村突破发展瓶颈,努力发展集体经济。通过进一步优化土地统筹方式,促使土地开发效益向农村倾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实施工业项目土地收益全额返还政策。鼓励农村盘活土地资源,发展优质工业项目,镇相关部门全力协助各村办理用地手续,农村工业用地出让收益扣除办证等开发成本后全额返还给村,增强农村发展优质工业项目的信心。
推行工业项目税收奖励政策。鼓励农村积极招商选资,对新引进税收超1000万元工业项目的村,给予该项目镇税收分成部分的30%奖励。如太公岭村引进的
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入库税收超1000万元,该村已获得税收返还奖励115.7万元。下来,大片美村通过盘活原兆丰鞋厂空置厂房,引进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预计项目年税收超过1000万元,该村也将获得上述税收返还奖励。
实施商住项目土地收益返还政策。依托大岭山镇临深片区地域优势,在农村环境优美的区域规划适量土地发展商住项目。坚持“统筹合作,收益分成”的原则,对于农村土地由镇一级统筹发展商住项目的,扣除开发成本后,收益按镇、村5:5比例分成。
记者 占弟 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