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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交管12123”可以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时间:2018-09-08 03:17阅读:

  记者从广东交警官方微信获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据介绍,目前,已经有280多个城市“交管12123”平台开通了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记者从东莞交警获悉,东莞属于开通的城市。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据介绍,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此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不需要面签,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

  对于驾驶单位车辆、租赁车辆、出租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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