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文广新局在
东莞图书馆四楼报告厅举办全市文广新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培训班,全面学习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推进我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本期培训班邀请省文化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梅昀宣讲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宣传文体局局长、文广中心主任、副主任,市文广新局各直属单位正副职及中层干部,市文广新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
培训班上,梅昀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宣讲解读,简要回顾了法律的制定过程,深入解析了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意义,详细解读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结构体例、总则确立的基本规范等,包括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管、用,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并对如何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了建议。
授课结束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旭辉表示,市里已经计划将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各镇(街)也要争取将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到镇(街)中心组学习计划。各镇(街)宣传文体局,文广中心,市文广新局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