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东莞市住建局、
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东莞市2018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根据最新的标准,清溪从一类标准下调为二类标准,望牛墩由三类标准上调至二类标准。二类的价格标准为低于17293元/平方米(含)。
通知称,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18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三类标准。
一类价格标准为低于22909元/平方米(含)的镇街,二类价格标准为低于17293元/平方米(含);三类价格标准为低于13936元/平方米(含)。其中,一类标准包括莞城、塘厦、凤岗、南城、东城、大朗、松山湖、万江、厚街、寮步、虎门、沙田、大岭山、黄江、清溪、石排等16个镇街;二类标准为樟木头、茶山、洪梅、道滘、石龙、企石、石碣、常平、高埗、望牛墩、麻涌、横沥、东坑等13个镇街;三类标准为桥头、中堂、长安、谢岗等4个镇街。
相比上次调整,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1个镇街调整为13个镇街,增加了2个镇街,分别为清溪、望牛墩。在上次价格标准名单上,它们分别位于一类标准和三类标准。
记者了解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以往直接关系到购房者是否能够享受到契税优惠,但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准不再作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依据。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