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仍有企业以身试法,日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对一拒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开出了高达8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稽查发现麻涌某企业自成立后一直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在立案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向该企业送达《调查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执法文书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企业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企业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该企业作出4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行政罚款,被加处4万元罚款,最终合计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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