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再次展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行动。这次的治理行动主要针对群众投诉的校外培训机构。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操作指引(试行),但一些未达到办证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还在心存侥幸地经营着。
昨日,治理小队来到位于海珠区顺景雅苑的顺意居A座的苗圃教育。这个藏身于居民楼四层的机构,有30多名幼儿园以及小学的孩子参与托管,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上写着“家政服务”。“为什么没有办学许可证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问道。机构负责人陈女士回答:“因为达不到条件。”她表示,自己2014年从一所小学离职后,就在该小区内办起了托管班。经检查,苗圃教育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海珠区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指出,因为这个地方是居民楼,而且超过了三层,没有逃生通道指示,教室里也没有喷淋系统和烟感系统。陈女士称会想办法整改,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居民楼内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属于整改范围,需要立刻停业搬迁,找到适合的办学场地,通过了消防验收,才能继续开办。随后, 治理小组又来到海珠区万松路与前进路交界的万丰花园附近,一家名为“人民艺术公社”的机构就在万丰花园四楼办学。据悉, 该机构已开办了8年多, 从去年年末开始搬到现址租了整层楼办学,主营艺术高考培训,目前已有70名学生。记者看到, 机构租了整整一层楼办学,在面积上符合“3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机构内添置了石膏像、学生画作等环境布置,而且还悬挂着“广州美术学院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等十余块牌匾。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所机构,竟然既没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又没有教育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证。机构的驻校负责人杨老师表示,目前证件还在办理当中。对此,广州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机构在面积上是过关的,但是需要办好证照才能进行办学。他表示,在专项治理首次行动后,已有部分责令整改的机构完成整改,按照要求重新另觅地方开办,对于这样的机构,教育部门是支持的。昨日全市11区继续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机构进行检查。对于校外机构的治理,会经常抓,抓经常,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广报全媒体记者刘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