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在荔湾法院举行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会上,双方就推进执行悬赏保险达成协议,荔湾法院成为全市第一个启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的法院。这意味着申请人只需花费少量的成本,就能以高赏金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寻找老赖。
释疑1.什么是执行悬赏保险?对于法院穷尽查找措施,仍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暂时终结本次执行。而通过执行悬赏,加上保险公司的参与,将执行工作进行了拓展,继续发动社会力量一起来帮忙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简单地说就是,申请执行人只需缴纳少量保费购买保险,悬赏成功后,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即赖债者的奖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
2.保费情况如何?据介绍,申请执行人只需付出十分之一的保费,悬赏公告执行到位后的赏金即由保险公司支付,大额支付的赔付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3.理赔环节会不会很复杂?悬赏公告发布后,法院应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验。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后通过拍照、摄影、笔录等形式记录。根据举报线索报到执行财产的,实际执行到位并作相应记录。符合悬赏金支付条件的,法院向人保财险公司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保险公司收到资料后办理后续赔偿工作。
投保示例经判决,法院认定“赖某”欠“陈某”人民币50万元,赖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2.5万元。这时陈某花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执行悬赏保险,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法院审查并成功执行,这笔奖励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