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路往金沙洲大桥方向。(资料图) 广报全媒体记者莫伟浓 摄 讯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对外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通告》实施后将第一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通告》措施。
此外,为方便市民查询,广州交警已研发并同步推出了“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内),市民可自行查询“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计算周期,自行调节车辆出行日期。《通告》内容有3点优化完善在通告征求公众意见10天期间,共收到意见3800多条,其中支持并建议完善措施的意见占比约7成;不建议对非本市籍中小客车采取管控措施的意见占比约2成。针对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广州交警经认真研究分析,对《通告》中优化管控区域边界路段、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车辆类型及“法定节日”的表述这3点进行了优化完善。1.优化管控区域边界路段:考虑到同泰路东行将进入管控区域内部,为便于通行同泰路的车辆绕行驶离管控区域,将与同泰路相连的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也列为不受管控的路段。2.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车辆类型:针对市民建议考虑接送学生上学的外地校车上路意见,为保障跨市接送学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正常行驶,将非广州市籍校车列入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的车辆类型,并设置了“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3.“法定节日”的表述: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的表述,将《通告》中“法定节日”的表述修改完善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违反规定将记3分处200元罚款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含该节日放假的调休、周末连休时间),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主要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