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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反映停车费无故每月上涨400元 物管:补贴取消恢复原价

时间:2018-07-17 22:54阅读: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峻林苑小区的业主陈小姐向记者反映,小区物管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从每月1100元涨到1500元,从7月1日开始执行,但大多数业主都提出了反对意见。

而今年10月1日,最新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正式施行,有业主认为,物管涨价行为是为了规避新法实施,赶在新法实施之前涨价。对此,物管公司回应称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直是每月1500元,之前是过渡期补贴车主每月400元,现在取消补贴恢复原价。

业主诉苦停车费突然每月涨了400元 

2015年放开住宅停车价格后,物管公司上涨停车费引发业主不满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天河区峻林苑小区也因停车费问题与物管公司发生纠纷。据了解,峻林苑小区位于天河区林和东路253号,号称东站一带较高端的住宅,现楼价约10万每平方,小区分三期,前两期已经入住现有300多户,小区物管是开发商旗下的广州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陈小姐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物管公司6月14日贴出公告,峻林苑地下停车场未售出的车位月租1500元/月,从2017年8月15日实行,月租金过渡期补贴400元于2018年6月30日期满,从7月1日开始恢复1500元每月租金。据了解,物管此次所提的月租金过渡期补贴400元,不少业主表示并不知晓,以为月租金就是1100元,此次恢复价格也没有征得业主意见。

“物管突然每月涨了400元,业主都觉得1100元月租已经是极限了,接受不了1500元,而且物业涨价前也没有跟业主有任何商量。”陈小姐说。

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广场以示抗议

7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峻林苑小区,小区门前广场两边几乎停满了车,而在广场入口处有一个提示牌,上面写着“公共区域禁止停车”,旁边还叠放着铁马。据陈小姐介绍,这些车辆都是小区业主的车,物管此举引起了不少业主们的强烈反对,部分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公共广场以示抗议停车费涨价。物管工作人员便在广场入口处用铁马拦住,并私自在广场业主停放车辆前安装拦车桩,阻止业主车辆进出。

“物管态度很强硬,之所以业主这么做就是想逼他们与业主们进行协商。”一位将私家车停在广场的业主说道。对于物管私自安装拦车桩的行为,业主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遂得以制止,记者现场看到地面上确实有不少的螺丝孔,不过现场没有看到有拦车桩,“警察来了之后,说他们是这么做是违规的,所以才拆掉了。”陈小姐说。

物管:400元是补贴现取消恢复原价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管处,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管负责人碰巧不再现场,让记者留下采访问题稍后回复。

当天下午记者便收到物管的回复:小区地下停车场未售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现可销售车位数为725个,已销售车位数为389个。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无政府指导价限制,开发商已根据相关规定于2016、2017年完成峻林苑停车场的租售方案公示及备案,公示的月租金标准为1500元/月,该月租金标准由此至终均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在月租金维持1500元不变的基础上,开发商特在过渡期(2017年8月15日—2018年6月30日)给每个月租车位补贴¥400元,即业主支付其中的¥1100元,开发商承担剩余¥400元,车位租金总额仍为¥1500元/月(开发商已于2017年7月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现过渡期至2018年7月1日截止,开发商将取消补贴恢复至公示时的原价。开发商及物管已于2018年6月中旬通过张贴公告、口头通知等方式将取消补贴的事宜告知业主。

专家:住宅停车场收费不能随行就市

对于物管的说法,有业主向记者出示了自己之前与物管签订的“峻林停车位使用协议”,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峻林苑车位有偿使用费为1100元每月每个”,并未提及补贴事项。“分明就是为了投机取巧把每月1100元说成暂时补贴400元,实际是1500元。”有业主透露说道,“其实,为什么之前停车费每月是1100元,当时开发商也是按照1500元也出租的,遭到业主的强烈反对,所以不得不改为1100元每月收取,现在又要改回来。”

而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最新《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虽然删除了关于住宅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但同时增加多项规定,比如未按照规定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表示,峻林苑小区地下停车场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但停车场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涨价也应该征求业主同意,而不同于商业性用途的车库,开发商可以不经过业主同意涨价。

周活宁建议,小区地下停车场附属于小区,首先应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价格也不能随行就市。针对停车费问题,物管应该和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即使上涨也应在业主能够接受的涨价空间内。

记者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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