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海珠旧楼加装电梯每台也补贴10万!日前,海珠区公布了《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领规定》,明确每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一个梯口多台电梯的按一台电梯计算。这是
广州市继荔湾区、天河区、越秀区、黄埔区四区推出旧楼加装电梯有补贴的政策之后,又一个中心城区推出的补助政策。《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领规定》指出,在2018年6月6日后(含6月6日)并在本规定有效期(2021年6月5日)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加装电梯项目才能申请,按照每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的原则进行补助,一个梯口多台电梯的按一台电梯计算。据悉,该规定适用于海珠区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层(含七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补助申请。规定明确,该补助经费用于购买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及相关的改造工程。
申请流程全体业主委托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请人办理申领手续所需资料:《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请表》《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领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相关房产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银行账户(复印件)提交到属地居委会,居委会审查过后提交街道办事处资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当场予以受理受理后5个工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申报人指定的账号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1、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府服务中心五楼区国土规划局受理窗口020—66662362 (区国土规划局)2、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府服务中心五楼3号窗口020-66662363(区住建水务局)3、广州大道南915号穗和大厦1006室020-89008208、020-8900884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4、各街道的城管科信时记者卫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