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广州新闻 >

广州特困人员供养可择高享受

时间:2018-08-31 10:58阅读:

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在广州市低保标准的1.6倍和现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

昨天,《广州民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市政府官网发布,通知明确了广州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目前广州市低保标准为950元,1.6倍低保标准即为1520元;而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1721元,也就是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可择高享受1721元的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明确

哪些人为特困人员群体?通知明确,在该通知印发前已认定的广州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政府供养人员、由政府在医疗机构收治的麻风病康复者直接认定为广州市特困人员。该通知印发后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据介绍,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月人均收入(包括低保对象享受的低保金、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补助及其他优待费用在内的转移性、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等各类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财产限额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

通知明确了广州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其中,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在广州市低保标准的1.6倍和现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在广州市低保标准的1.6倍和现行五保供养待遇间择高享受。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每月要发零用钱

通知要求,全市各区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特困人员个人档案,做到特困人员“一人一档案”,根据特困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供养形式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特困人员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定期复核。新增的特困人员,区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调查,核查中发现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此外,各区要严格按照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每月及时足额发放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待遇。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金应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供养服务机构每月按照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的20%标准向特困人员发放零用钱。

(信时记者黄艳)

上一篇:不动产登记指引全在“掌”握 下一篇:石溪村将全面改造 拟打造科技创意港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广州国际音响唱片展
·书展闻书声 书香满羊
·七夕赏乞巧 一连6天好
·受14号台风“摩羯”影
·办理抵押权登记须明确
·“文化大咖”倡议打造
·广州电影票房全国第四
·嘉宾热议“大数据VS我
·番禺化龙湿地园区开门
·90岁婆婆坐公交不知回
·香云纱织绣全球首秀
·三年内新建改造公厕41
·?肉类价格略升 鸡蛋价
·面包车高速公路匝道自
·小区电线杆倾倒 四辆
相关新闻
·10名来穗人员分享与广
·女乘客昏倒地铁站 站
·应对季节性“血荒”
·广州天河警方公布警用
·男童地铁走失 画画找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