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广州新闻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人均使用面积至少5平方米

时间:2018-11-02 00:43阅读:

南方网讯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房屋租赁实行合同备案制度,出租人应当自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备案登记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已接入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自行办理。

《草案》明确了出租人的义务,包括对于集体出租房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的房间内床位数总计达15个以上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视频监控、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信息登记系统。

对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草案》规定,出租人应当以居住空间的一间卧室或起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且每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居住使用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但居住使用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草案》还明确,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原始设计为非居住用途的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违反上述两项规定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现在流行的短租和民宿,《草案》规定,未取得旅馆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旅馆业的名义从事经营行为。

公告称,《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已被列为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安排拟于12月份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一审。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24时。

(全媒体记者/余嘉敏)

上一篇:第一届中国广州商务航空展暨大中华地区轻型公务机发展高峰论坛举行 下一篇:当代城市封面新世界云逸 让都会艺术回归生活本源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广州528辆假冒出租车
·广清高速清远西主线站
·市民24小时都可“刷脸
·开始降温加持续放晴,
·打车费三万多?这个乘
·广州周日或降温
·跨越174年中国摄影史
·《广州大典》曲类文献
·东莞市文化广场人民公
·洛溪岛拟新建4条过江
·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
·【中国梦·践行者】曾
·医务人员传授急救技能
·业主捐款救他 他回捐
·6日起机场高速北延线
相关新闻
·全国首辆自动驾驶的士
·白云区来穗局试点“互
·广州528辆假冒出租车
·的士若拒载 或罚2000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公布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