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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绝买社保,驻村法律顾问来支招!

时间:2019-02-20 01:20阅读:

讯 员工工余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2300元。律师告诉他,如果公司有帮他买医疗保险,他只需支付医疗费1000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关系千家万户。然而,目前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没有贯彻执行该法,拒绝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用人单位也为此付出了不参保的代价。

记者从番禺区大石司法所获悉,日前,大石街山西村村民郭先生向该村法律顾问求助。郭先生某天放假在村内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路边花坛,导致左边手臂和大腿擦破皮,住院两天治疗产生医疗费2300元,因为其公司并未帮郭先生购买医疗保险,所以目前的医疗费都由郭先生自负。

山西村法律顾问张宇宁律师了解详情后进行法律分析,明确告知郭先生,如果公司有帮他买医疗保险,他只需支付医疗费1000多元。张律师同时提出咨询意见: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医疗保险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造成劳动者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凭医疗期间的票据费用,按照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应报销比例和标准,由用人单位赔偿支付。

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当事人郭先生决定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关赔偿事宜,并要求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社保增员手续,避免日后再次发生意外事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广报全媒体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樊芸 梁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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