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你家的饮用水源达标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广东省2019年5月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开展监测的7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达标!其中,
广州的10个水源地中,4个III类水,6个为II类。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共有8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75个(河流型46个,湖库型29个)、地下水水源5个。但
深圳市梅林水库、赤坳水库因工程改造,尚未蓄水,未进行水质监测,因此,2019年5月共监测了7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显示,21个地级以上城市2019年5月开展监测的78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其中,开展监测的73个地表水水源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达到Ⅰ类标准的5个,占6.8%;达到Ⅱ类标准的51个,占69.9%;达到Ⅲ类标准的17个,占23.3%。此外,5个地下水水源均达标,均为Ⅲ类水质。1、广州西江引水水源 Ⅱ类2、顺德水道南洲水厂水源 Ⅱ类3、沙湾水道沙湾水厂水源 Ⅱ4、东江北干流刘屋洲水源 Ⅲ5、秀全水库 Ⅲ6、沙湾水道黄阁水厂水源 Ⅱ7、沙湾水道东涌水厂水源 Ⅱ8、流溪河花都段水源(供东部、石角水厂) Ⅲ9、流溪河从化第三水厂水源 Ⅲ10、增江河柯灯山水厂水源 Ⅱ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要达到III类以上才为“达标”,而II类以上被认为是高标准达标。对于监测点位国家也有着严格要求,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布设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照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地下水水源方面,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自来水厂汇水区(加氯前)采样。此外,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污染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9项(见环函[2005]47号)。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污染特征污染物。广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