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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对人员车辆暂停发放离黄通行证或相关证明

时间:2020-02-27 17:42阅读: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湖北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黄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6日发布《关于严格管控离黄人员通道的紧急通知》。通知称,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汉离鄂通道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管控离黄(含大冶市、阳新县,下同)通道,严防疫情输出。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6日18:00起,对所有在黄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黄通行证或相关证明,前期已发放的一律作废,尚未出行的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收回。

二、特殊情况确需离黄的人员,在目的地同意接收的前提下,由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一事一议”处理。

三、因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等需要离黄的人员及车辆通行必须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的通行证。运送春耕物资的车辆通行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保障农产品供应抓好当前农业生产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65号)要求执行。

四、全市所有交通管控点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离黄要求或满足要求但手续不全的离黄车辆和人员(含体温检测异常、有干咳、气喘等症状人员)一律劝返。

五、对因离黄通道管控滞留在黄的外地人员,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6号)要求,由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会同各级民政部门妥善做好滞留人员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各县(市、区)及所属社区不得为现居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返黄出具接收证明。

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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