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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微海报之三十一:监护资格虽被撤销 监护义务仍需履行
时间:2020-07-11 00:28阅读: 次
小丽是一名未成年人,她的母亲经常不给小丽吃饭,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甚至殴打小丽,小丽饱受身心折磨。经法院认定,小丽母亲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那么,她还需要承担小丽的抚养责任吗?看看《民法典》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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