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新闻 >

国家卫健委: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时间:2020-09-03 01:17阅读: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2日发布通知,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卫健委网站截图

通知称,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下简称《设置规划》)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设置以来在儿童大病防治体系建设、儿童健康管理和提升疑难危重症治疗水平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国家卫健委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通知指出,经研究,国家卫健委决定分别在东北区域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华东区域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中南区域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南区域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北区域以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要按照《设置规划》有关要求,落实相关职责任务,加强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统筹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分别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通知明确,各主体医院分别负责相应区域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相关省(市)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全程监管机制,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国家卫健委负责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下达专项任务和配套经费,并根据《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上一篇:长江中下游干流水位全线退至警戒以下 下一篇:前7月服务贸易逆差减少近一半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台风“巴威”将于27日
·中超第三次媒体通气会
·支部建在工地上 党员
·历史不容篡改——正确
·辽宁:“乡村游”走出
·深圳市足球俱乐部新帅
·新华网评:历史和人民
·和平的力量
·全国已有29个省份中小
·海南文昌至香港海底光
·中国人的故事|暖镜头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真
·“黑科技”来了!第三
·外交部:香港国际金融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相关新闻
·王毅回应捷克参议长访
·行走自贸区|蓉欧班列
·张玉环申请2234万元国
·台风蓝色预警发布 浙
·“标准”正在改变你我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