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资讯网 广东资讯网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国际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潮州新闻 | 东莞新闻 | 其他市区 | 中山新闻 | 国内新闻 | 广州新闻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新闻 >

督查对象是谁?督查什么内容?官方解析《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时间:2020-12-31 07:30阅读: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范必向媒体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据了解,政府督查是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要求政府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条例》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范必介绍,关于政府督查的概念,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关于开展政府督查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实施政府督查的主体,具体工作由政府督查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或者派出督查组开展政府督查。除此之外的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开展政府督查。

  对于督查对象是谁,范必介绍,包括几个层面:督查机构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再就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这些组织也可以作为督查对象。

  对于督查结果,范必指出,《条例》要求,督查结束之后要作出督查结论。督查结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而且与督查对象有关的结论要向督查对象反馈。

  此外,范必介绍,《条例》对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督查的泛化提出了要求,要求严格控制督查的频次和时限,科学运用督查方式,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在实施督查的时候,不得干预督查对象正常的工作,特别是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完) 【编辑:张燕玲】 币赢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国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督查专员范必30日在北京指出,制定《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任务,一是赋予督查权,二是约束督查权。赋予督查权就是要明确督查是什么,什么机构可以开展督查,督查的对象是谁,督查的内容是什么,这是在制定《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当中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上一篇:崇左边境警方开展主题活动誓言维护祖国南疆和谐稳定 下一篇:设备运行依托高品质滤芯 轻松解决污染问题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各地持续推进扶贫产业
·【“十三五”成就巡礼
·广西德保;产业规模化
·“十三五”期间我国累
·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
·国家冲浪队领队:难度
·内蒙古林西县发展种养
·一箭双星 中国成功发
·迎来发展黄金期!西藏
·中国非制造业采购经理
·长江口两船碰撞一船沉
·“文化赋能新业态”:
·互相鼓励!边防战士雪
·人民网评:嫦娥五号“
·湖南儿科医联体“提质
相关新闻
·王斌任海南省人民政府
·统筹兼顾 探索推进 辽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
·专家预计明年新增地方
·澳门特区政府举行升旗

友情链接
广州新闻 | 深圳新闻 | 珠海新闻 | 汕头新闻 | 东莞新闻 | 中山新闻
粤ICP备12053410号-1 Copyright © 2014-2018 广东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