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从海关获悉,从昨日起,
中山海关、
中山港海关正式启动“两步申报”改革试点。
“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成功上午9时多,中山市中航报关有限公司报关员在海关关员的现场指导下,使用公司电脑登录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两步申报”模块录入船名、航次号等9项信息后,于9时43分23秒点击了“申报”按钮。9时43分45秒,该公司电脑就收到海关反馈信息,其代理报关的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的一批集成电路已被允许提离。从海关接受申报到准予提离整个流程用时不到1分钟。该票货物的放行也标志着“两步申报”改革在中山港海关试点成功。昨日下午3时多,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向中山海关民众办概要申报经中山港口岸进境集成电路一批,从申报入库到收到系统审核允许“可提货放行”用时不到3分钟,目前企业正办理港口货物提离手续,这是中山首票“两步申报”通关一体化报关单。据了解,今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施进口货物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将“两步申报”作为国家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10项措施之一。拱北海关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积极推进落实扩大改革试点,于昨日在中山市的中山港、小榄港、神湾港、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参与此次改革试点的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关务主管邓健兴奋地说:“采用‘两步申报’新模式,通过提单信息就可以先概要申报,无需查验的货物可以直接提货,之后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就可以了,有效降低了我司货物在口岸通关中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中山港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薛亮表示,过去企业在申报进口时,需要一次性完成105个项目的申报,待所有信息通过海关验证后才能放行提货。在“两步申报”模式下,企业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最少仅需填报9个项目,概要申报后无需查验的货物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第二步的“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手续。(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谭文华、何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