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湘桥区潮枫路一餐饮店发生火灾。市消防部门接警后立即出动前往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昨天记者获悉,火灾系因该餐饮店厨房内违规使用气割工具作业引发,目前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4月1日15时32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湘桥区潮枫路一川菜馆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城西消防救援站及周边消防力量前往处置。现场火势于15时46分被完全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明,装修工人姜某在餐饮店厨房内作业时,违规使用气割工具对抽油烟机进行切割,引起油烟机残留油垢起火,造成餐饮店一至三楼着火。另查明,姜某某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据市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姜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和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湘桥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案件移送湘桥公安分局办理,姜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处罚。消防部门提醒,做好火灾隐患排查至关重要,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监管人员,都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生产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对场所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以免小火酿成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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