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日前,我市发生的一件事引起当地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的高度关注,表明
汕头市地税局作为广东省地税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试点,近期采取的试点措施已初见成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某发包单位在与汕头市A建筑公司商讨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中,登录汕头市地税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A建筑公司有欠税记录,遂对这家公司的资信产生怀疑,取消了与该公司的合作。这件事情让这家建筑公司意识到,拖欠税款已经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于是,该公司迅速筹措资金,一次性缴清欠税款243.63万元、滞纳金92.07万元。
据悉,市地税局于2017年11月7日上线运行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众登录汕头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即可点击该平台,查询各类税收执法信息,其中包括企业的欠税信息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在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同时,该局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以发挥对失信人联合惩戒的作用,增强税务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运行后不久,A建筑公司出现了拖欠税款的情况。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市地税局对该公司采取了催报催缴、责令限期改正和建立欠税台账等欠税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对该公司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分别在汕头市地税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示系统中公示。
与此同时,该局依照有关规定将A建筑公司2016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并将有关情况推送给市国税局、金融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该公司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很快,国税机关对A建筑公司的增值税发票使用作出限制,要求其开具的每一份增值税发票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也正是因为上述行政执法措施,A建筑公司被发包单位质疑,失去承建一个大工程项目的资格,使其深刻意识到纳税失信的严重性,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充分显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