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做好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相关工作,保障清明节期间集中出行顺畅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于4月4日上午在局会议厅召集局在家领导,各直属单位、
汕头高速公路公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开会,传达市委常委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布置交通系统各单位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应急工作。
会议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做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和路网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运输组织,做好应急运力保障;四是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早研判、及时化解,预置充足的应急力量做好应急准备,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时间依程序迅速上报并及时妥善应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会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传达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