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6日从高新区获悉,该区近日印发了《珠海高新区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高新区将用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费用进行补助,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助。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是高新区近年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的又一“重磅”政策。
据了解,目前珠海正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高新区作为珠海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支持企业创新尤为关键。2016年高新区将统筹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5000万元,补助总额全市最高。具体来说,根据企业已核定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有望突破企业研发投入的5%,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助。另外,企业在获得高新区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或申报其他科技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研发费补助无须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将提供已核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清单后,由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清单,按照补贴计算公式拟定当年补助资金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后,即可发放补助。(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