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制办最新统计分析,2015年珠海市行政复议案件共810件,位居全省第四位,仅次于深圳、广州和佛山。记者7月12日从市法制局获悉,自2013年12月珠海市开展复议委员会改革以来,复议案件连续三年以40%左右幅度增长,三年间从全省第七、第五升至第四位。
记者了解到,珠海市复议案件数量的显著增长,一方面在于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众法治意识提高,另一方面在于行政复议本身具有免费、便民、高效、灵活的特点,特别是珠海市复议委员会改革以来,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加大复议宣传,畅通复议渠道、创新审理机制,行政复议公信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更多的行政争议被引入到复议渠道依法解决。
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各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形势下,珠海市2015年行政诉讼案件稳中略有增加,由2014年221件升至282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为225件。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和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比为810:225(3.6:1),即将近八成的行政争议都先行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同时,经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比例控制在低位,2015年仅为7%,即有超过九成的行政纠纷通过行政复议得到根本解决。
市法制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珠海市开展复议委员会改革两年多来,以打造公平公正公信的行政复议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深化改革,在复议体制、审理机制、受理渠道、公开机制、立法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改革综合力度大,成效显著。在2015年广东省政府开展的依法行政考评中,珠海市考评等次为全省四个“优秀”之一,其中行政复议工作因改革力度大、成效好获得加分。(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