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成,7月18日,该工作成果报告在市市政和林业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根据报告,珠海市林业生态红线由林地、森林、湿地、物种四条红线组成,采取四级管控措施,Ⅰ级保护区域实行全面封禁管护,禁止各种生产性经营活动。
林业生态红线由四条红线组成
根据成果报告,珠海市林业生态红线管控期为2015年至2020年,由林地、森林、湿地、物种四条红线组成。其中,森林红线是指为强化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稳定而划定的森林生态安全市域,包括林地中的森林和非林地中的森林;林地红线是指为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林地,确保林地利用有度、管控有效而划定的林地生态安全区域;湿地红线是指为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区域淡水资源安全而划定的需要实施保护的湿地生态安全市域;物种红线是指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种群安全和物种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需要实施特殊保护的物种生态安全市域。
林业生态保护空间有多大,林业生态红线目标又是多少?报告指出,珠海市现有森林面积为50321.46公顷(非林地上森林6758.21公顷),林地面积共52824.69公顷,湿地面积为39014.58公顷,6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020.36公顷。而根据广东省分解的目标,到2020年珠海森林保有量不低于58425.9公顷,林地保有量不低于48313.8公顷,湿地保有量为不低于183782.69公顷,物种红线保有量为不低于13931.8公顷。
划为四个保护区域等级管控
根据资源空间分布情况、生态区位重要性、生态功能脆弱性等,按照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市林地、湿地划分4个保护区域等级,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
Ⅰ级保护区域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实行全面封禁管护,禁止各种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原则上禁止改变用途;Ⅱ级保护区域是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实施局部封禁管护,严格控制商品性采伐,除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用途;Ⅲ级保护区域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区域,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林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生态公益林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鼓励人工恢复、增加湿地面积;Ⅳ级保护区域包括未纳入Ⅰ、Ⅱ、Ⅲ级保护区域以外的各类林地、湿地,严格控制林地、湿地非法转用和逆转,控制采石取土等项目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潜力。
据悉,林业生态红线一经划定,必须认真执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林地和湿地,严禁随意砍伐林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