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记者从中了解到,横琴自贸片区有20项改革创新经验举措成为第二批39项可复制推广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超过50%,其中有13项属横琴主导创造,有7项由横琴积极参与创造。
据了解,在2015年底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出的首批27项改革创新经验中,就有17项改革创新措施来自“横琴创造”。第二批39项可复制推广经验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以及金融创新三大领域,这些改革创新经验将在全省相关范围内推广实施。
据介绍,横琴主导创新的项目包括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简易注销程序、企业专属网页、免费推行CA证书、知识产权易保护以及出口退税无纸化等13项;企业注册住所登记改革、代开专用发票邮寄配送服务、企业主动披露制度以及“智检口岸”平台等7项由横琴积极参与创造。
记者了解到,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4项,其中,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知识产权易保护2项将在深圳、珠海、广州市复制推广;已放行出口货物“先装船后改配”1项在省内一类海运口岸复制推广;出口货物“一次申报、分批出境”1项将在省内一类陆路口岸复制推广。
横琴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横琴20项改革创新经验举措中,横琴国检、横琴海关、横琴国税地税、横琴工商局、横琴商务局、国土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以及金融服务局等部门单位成为这批改革新经验的“主力军”,其中横琴国检,横琴海关,横琴国税、地税的贡献数量分别占6项、4项、4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