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据介绍,《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按照市委要求每年听取市政府关于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选择条例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执法检查或者代表视察工作。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香炉湾沙滩修复工程、上冲TOD小镇邻里中心、北山村、横琴新区等,实地检查城乡规划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据了解,自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实施检查以来,市政府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编制,加快规划落地实施,突出民生设施规划,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公共服务设施和建设中,合理整合民生服务功能,发挥设施聚集效应;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横琴新区、西部中心城区试点区域建立项目库;开展养老设施研究,明确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香洲区翠香街道、湾仔街道开展试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加速规划平台搭建,推进“五规融合”专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忠敏参加检查。(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