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珠海市绿地低影响开发专项规划汇编》(下简称《规划》)在其官网上进行批前公示。据悉,通过该《规划》将支撑生态文明新特区、国际宜居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大目标落地,并指引珠海公园之城、千里绿廊、彩色飘带、生态水网四大行动建设,指引绿地系统近期建设行动计划,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目前,珠海市现状绿地体现雨水快排模式,未体现自然积存、渗透、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理念,绿地系统未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修复,忽略绿地系统涵养水源、调蓄雨水、保护生态等的内在功能,山地公园较多,存在水安全问题,需完善截洪沟、缓冲区等。此次《规划》将实现转变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理念,改变雨水管理方式,切实保护和修复生态本底海绵功能,提升绿地生态功能与景观品质,保护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山水林田湖,恢复和修复绿地系统的海绵功能,提升环境品质与水体质量。
该《规划》目标是:立足“山-海-城-河”的格局特色,突出以绿色生态系统为本底的海绵体。主要通过各类绿地系统的下凹绿地、生物滞流措施,带状绿地、滨水绿地的植物缓冲带和生态驳岸,公园绿地中的雨水湿地、调蓄水体,形成多元绿地、多样海绵的生态格局,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以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岭南山海城河特色的海绵城市愿景。同时,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
《规划》绿地低影响开发指标分为规划指标体系、市域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城区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其中,市域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涵盖了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4大类,对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和郊野公园,水系、湿地保护区及公园,历史文化名村、古村及文保单位绿地,村居绿地,滨海海岛绿地,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收集回用率等都有不同的指标要求。而城区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共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生态驳岸比例、水面率、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地表水质量达标率、雨水收集利用率、排水防涝标准、雨水渠设计标准和城市防洪标准等14个细分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划》,在城区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中,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到2020年建成区20%面积达标,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标;绿地系统中地表水(天然及人工河湖)水质标准要达到Ⅲ类水环境质量标准;雨水收集利用率2030年达到20%,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8%;到2020年,绿地系统中排水防涝标准实现30至50年一遇,24小时降雨不内涝,城市防洪标准实现50年至100年一遇。 (来源:珠海特区报)